李逍绝不是你想的那样。”

    朱棣小声说道。

    徐妙云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目光却是一直停留在公堂上坐在一旁的那个奶油小生。

    “咦”

    徐妙云轻咦一声,面露疑惑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夫人?”

    朱棣问道。

    徐妙云眯着眼睛,似乎是看不太清,犹豫说道:“那个白面书生,怎么感觉有些眼熟,似乎是哪里见过?王爷,你快看看。”

    也难怪徐妙云觉得眼熟。

    因为那女扮男装的白面书生,李逍所谓的义弟。

    其实就是她的亲闺女.

    “咦。”

    朱棣目光看了过去,仔细打量,也是觉得眼熟。

    “夫人,还真是有些眼熟,似曾相识,有种很熟悉的感觉,可本王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。”

    朱棣也眯着眼睛说道。

    不过因为距离的问题,他们并没有太看清那书生的长相。

    两人陷入了沉思,想了许久也想不起来.

    这时,第二案子也开始审理了。

    上来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,一上来就跪在地上。

    “县太爷,您可要为我做主啊。”

    老头匍匐在地,哭诉道。

    老头身材佝偻,面面皱纹,地地道道的农民。

    李逍一看这老实巴交的农民模样的人,顿时觉得挺可怜的。

    “逍郎,这好像是真有冤屈.”

    朱凝云心生怜意,道:“若是真有冤屈,可要为他伸冤。”

    李逍点点头,小声道:“夫人放心,如你所愿!”

    说实话,当李逍坐在这公堂的那一刻。

    就有一种责任感在肩膀上。

    加上外面无数百姓用期盼的眼神盯着他,看着他。

    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。

    坐在这里,手握惊堂木,就有种掌握别人生死的感觉。

    没错,就是这种感觉。

    掌握生死,他的言语和行为,真的能决定一个人、乃至这个县大部分人的命运.

    这就是做官的感觉么.

    难怪说,权利是最好的春药!

    这种权利,毫不夸张的说,比后世的官员可高多了。

    啪——

    李逍兴致大开,手握惊堂木拍案,道:“来者何人,报上名来,有何冤屈,如实道来,本官必定为你主持公道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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