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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地毯和四周的木墙上挂着各种美丽的壁毯,给人一种舒服的不和谐感。整个楼层都已经打通,只有一个如同山林小屋似的简易小门正对着大家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林家还有喜欢如此搞怪的家伙!”redback看着面前奇怪的布置颇为意外,不禁说出了大家的心声。

    “谢谢你的夸奖,我把它当做一种恭维!”对面的门一开,公子哥搂着一个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这是你的房子?”我意外的看着布置的富丽堂皇的电梯和视觉冲突的门厅,有点原来如此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是呀!我在美国最大的房产了!”公子哥爱热闹喜欢交际,在世界各地的房地一般都在闹市区。按他的说法是方便快速的将把到的带回家搞定!

    “花了不少钱吧?”我们大家听说是他家,没有费话冲进门就如同到自己家一样,喝茶的倒茶,喝酒的倒酒,沾满泥浆的衣服随手就扔到了纯白的长毛地毯上。公子哥那句“换鞋!”还没有出口,满地已经全是黑脚印了。看着一地的泥浆和烟头,我颇替公子哥肉痛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也不贵!我只花了4千万不到便将整个楼层买下来了!”公子哥看着巴克毫不客气的打开一瓶红酒,心痛的泪水在眼眶中打滚叫道:“别打那瓶!别!!那可是34年的levoville-las-cases,我准备留到六十岁享用的。你个混蛋!!”

    “那你的意思是让我打那瓶1792年的fite了?”巴克喝了一口鲜红的液体,脸上一扫刚才的颓废,陶醉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这瓶就好!这瓶就好!”公子哥再也不敢多说,敢紧将吧台后面的好酒全都放进了保密箱,那个慌张的样子,一看就是典型的“高卢火鸡”,爱酒甚过生命!

    “多糟?”队长看着我肩膀上的血迹问道。

    “没什么事!皮外伤!”我脱光上衣露出伤口,扭头看了一眼外翻的皮肉。不算什么大伤,只要止住血就没有问题了。

    “去里屋让医生给你包扎一下!过一会儿开会!”队长接过巴克递来的红酒顺手转给了我。

    喝了一口略带酸涩的浆汁,我将杯子还给了队长,喝红酒不是喝价钱,是喝感觉,感觉对了就是好。它的味道我不喜欢。

    走进另一间会客厅,一进门差点被浓烈烟味给呛个跟头,看着头顶冲出来的灰白烟气,如果不是知道里面有人,还以为这是谁家着火了呢。忍着刺鼻的烟味走进会客厅才发现,诺大的会客厅三五成群的坐了不少人,林子强和林家姐弟也在坐,不过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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