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奉天——几乎每一年,都有近万的人流涌入奉天。

    耿朝忠像一个刚刚进城的东北老农民一样,抄着袖筒,弓着背,慢吞吞的来到了一处路边摊,略显生疏的要了一碗混沌,一边细嚼慢咽,一边留意着身边的动静,观察着周围的各种细节,以期能尽快融入。

    旁边有一间马家烧麦馆,几个戴着白色瓜皮帽的精壮汉子从烧麦馆里走出来,腰间鼓鼓囊囊,明显揣着家伙,看样子,并不像是想要避讳别人眼光。

    相反,他们还偶尔假装无意的撩撩衫子,故意露出腰间的家伙什,显然,这是在故意耀武扬威了。

    看来,这几个人应该是当地的回民武装。

    这所老宅位于奉天的东郊,附近有一所回民巷,住着大约两千多人的回民,回民民风彪悍,又极为抱团,一般少有人惹。再加上对方又有武器,那就更加肆无忌惮了。

    果然,周围的民众纷纷加快了脚步,四散远避,看样子已经是久受其害了。

    那几个人哈哈一笑,迈开步子直直的冲着馄沌摊走过来,那摊主是个老头,见势不妙,早早就躲了开去。

    其中一人啐了一口痰,不偏不倚的正好落在一个食客的碗里,那食客是个十八九岁的青年汉子,登时大怒,刚刚站起来,旁边早有人一把拉住,说道:

    “回民,惹不起,小伙子别置气,赶紧走!”

    那小伙子也是一时气血上涌,被人一劝,顿时反应过来,一声不吭的转身就走,那几个精壮回民不屑的哈哈一笑,站在那里,不走也不说话,其余的人一看,这明显是踢场子来的了。

    转眼之间,本来有七八个人的馄沌摊子,顿时走的一干二净。

    不对,也不算一干二净,至少还有一个老农民蹲在那里,端着一个大碗,安静的吸溜着仅剩的混沌汤。天才一秒记住123小说网123xs.fu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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